随着金发少女的夺门而出,当晚的聚会不了了之了。罗斯福斯始终保持沉默,因此诸布列丹成员除了克制住心下的强烈疑问之外,再给不了任何的帮助。
或许是因为见到这一幕与年轻时的自己何其相识,红发女人停止了拼酒,转而向佣兵团长提议让她去城里寻找阿尔帕夏,顺带试试看能否劝说她回心转意。但罗斯福斯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他的理由是,阿尔帕夏现在正处于气头上,即使相互无法理解,等到她想通了以后,说不定就能回来了吧。
克洛娜张了张嘴想要说些反对的话,却最终还是在中年男人疲惫的眼神下咽了回去,径自离开了。其他人大多也一样。团长大人的私事,对于他们这些局外者来说,回避似乎已经是最好的选择了。
“这样真的好吗?”当灵榛与罗斯福斯成为最后离开佣兵公会的两个人时,跟在后面的巫女不禁开口问道。
佣兵团长的脚步放慢些许,回过头来,街灯和楼栋的阴影交相辉映,将男人眉宇间的皱纹打磨得错综复杂。“我是在为她着想。”
“大叔,还记得你曾经说过的那则故事吗?关于贝奥武甫,你曾经的那位剑术学生。”
“记得,”罗斯福斯低头,不经意间苍老了十年的嘴角,露出了连他自己都没察觉的微笑,“他离开了佣兵团,回到家乡成为一名农民,算是走上了属于自己的人生道路。我还说过,我希望小夏娅能够在今后活得像自己,不被他人的目光与期待所束缚,因为对于一个人来说最重要的东西就是自由,包括选择今后道路的自由,一生归宿与真爱的自由。”
他记得一清二楚!灵榛一愣,旋即回过神来,问:“那你为什么还……”
“然而绝对的自由是不存在的,因为那只会将人导向毁灭。”突兀地打断了巫女的问话,罗斯福斯慈爱道,“夏娅她终究是个女孩。她必须过上一个合理的人生,而不是跟着佣兵团,在无穷无尽的血与火之间翻滚,以至于失去了那些人生最珍贵的东西,而痛不欲生。”
“难道您以为强行给她固定好一种人生,她就会幸福起来吗?”巫女反笑。
中年男人摇了摇头。
“我是一个父亲,自然是无时无刻不希望她能在幸福中生活下去的。但正因如此,我才想要帮她在两个糟糕的选择中,选出一个更好的选择……不。其实只要夏娅她不选择成为一名佣兵,那就行了。她将有一个爱她的丈夫,富裕的家庭,可以做更多她想做的事情。”
“你的心意我能明白。可是直到现在为止,您还只是固执地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思考问题。那是夏娅的人生故事,大叔,而不是您的。”
“那又如何?”
“她会……恨你的。”咬住下唇,灵榛道。
“恨,吗。”
仰头,罗斯福斯深呼吸,闭眼,眼眶闪着荧光,“只要能让她远离这片苦海,哪怕她将永远不能理解我的用意,哪怕她将记恨我一辈子,我也宁愿背负着这块巨石,直到落下万劫不复的地狱。”
*
仿佛中了魔咒,当天晚上零时一刻,灵榛醒了。前一秒她还在做的噩梦瞬间破碎,这会儿,“每到凌晨之际身体便会自动回归原点”的巫女,精神状况异常良好,竟再也闭不上眼睛了。
窗子正好对着南方,旅店的纱帘太薄,洒在棉被上的月光出奇地亮,这是原因之一。同时,数小时前的玻璃碎裂声萦绕于耳边,挥之不去,让灵榛的心脏也像是裂开了般,捂着胸口,呼吸困难。
贴窗的那张床铺上,黑发少女不知何时坐起来了。她背靠着枕头,半蜷身子,双手拢紧棉被,目光却是在看向窗外的街头。十二下钟声在旅店外回荡,放眼望去是黑蒙蒙的一片,街面是湿的,刚下过雨,稀稀落落的路灯下站着一位衣着华丽,却因为找不到马车而只能颤颤巍巍地等待着的贵族女孩。
或许只是想着要出去透一口气,巫女掀被下床,换上白衣红裙加风衣,顺手拿起火柴,点燃桌上的一盏煤油灯,推门而出。
该旅店名叫“鄂尔多斯”,位于墨菲城的南部,四周被高高的建筑物包围着,难得见光,除了偶尔有蟋蟀跳进窗来的窸窣声外,内部设施倒还不错。找到这人烟稀少的地方可不容易。据老板娘说,鄂尔多斯旅店的前身曾是秘密机关,属于某个早已解散的刺客组织。
当她来到楼下时,那位贵族女孩已经不见了,大概是无法忍耐寒冷与孤独,放弃希望仓促离开了吧。灵榛叹息,因为她还没走两步路,一辆空马车就从巫女的身边呼啸而过了。
沿悬崖两侧呈条状分布的墨菲城,通过十数座长拱桥相连。北部是上城区,南部为下城区。位于城市中央的审判广场,不巧正建造在某座巨大的“桥面”上。南北城区皆可通达的阿方索巨桥,方圆五里,长宽相近,包含了法院、中央公园、审判广场等一系列建筑,凭借人类如今已无法造出的厚度,可以承载至少三倍的墨菲城全部人口的重量。
这是座多么美丽的城市啊,来到了桥边的灵榛有些感慨。即使不算中间的那一道大豁口,墨菲主城的面积也足足有汉考克的两倍有余。
悬崖的顶部建立了城市。而当巫女向悬崖下望去,她能隐约看见夜幕里的梯田如同陡峭的台阶般纵深入黑暗。每一层阶梯都设置了传送魔法阵,省去了攀爬楼梯之苦。人造水渠从农田和树木中间贯穿而过,青色的萤火虫点上了灵榛的鼻尖,在瞪大的黑色双瞳中飞向远处去。
怀着好奇心,巫女追着萤火虫踏上了桥面,穿过空荡荡的广场和公园,来到了北部的上城区。等到抛开两条街道后,灵榛终于停下脚步,弯下身子躲到崭新豪华的楼墙之后。
“滚开滚开!”
有人不耐烦地挥着手。他穿着城卫兵的制服,手提煤油灯,将萤火虫驱赶至一旁,然后弯下腰来继续做他的事。很快地,两张告示被钉在了拐角的布告栏上,城卫兵吹着下流的口哨走了。
看着卫兵走远,巫女钻了出来。她提灯,灵巧一跃来到黑黢黢的布告栏前,照了照。
与阿尔帕夏的书不同,为了能让平民看懂,公告栏上的文字采用的是比较简单的语法和单词。对于从冯顿和布列丹佣兵团那边学了个一斤半两的异界文字的灵榛而言,虽然看得慢了点,但也能理解其中的大意了。
“今日,汉考克与墨菲两城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后面记载了铁矿运输队的行程经过,以及侯爵城堡晚宴的具体情况,大量使用华丽的词藻以供吹嘘。
这个已经知道了。灵榛看向右边字迹比较潦草的那一份。这一张,边角卷曲,纸张已经开始泛黄了,好像已经挂了很久,随时都能掉下来似的。
“悬赏令,两千银币。在逃亡灵法师,涉及渎神罪、盗窃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人罪,并有拐骗少女的嫌疑,危害重大。”
下面配了一幅图,画着某个头戴兜帽腰配剑,下巴纤细,鼻尖以上的面孔几乎全被阴影涂满的人。他身披墨绿斗篷,阴影中露出一双漠然的天蓝瞳孔,只消看上一眼便能让人起一身鸡皮疙瘩。
巫女看了半晌,没怎么在意,因为不管是谁出现在悬赏令上,官府总是要把他们的形象画得罪大恶极似地。她百无聊赖地伸了个懒腰,正准备挪身离开,忽然悟起什么来,猛地回头。
什么?!
灵榛的鼻尖上传来一阵凉意,贴在了布告栏上,黑色双瞳瞪大,双手死死按住木板。果真,那人是她曾经见过的,和记忆里的身形丝毫不差。
那个绿篷人,曾在汉考克城的地下通风管里和她有过一场遭遇战,时至今日,巫女依然能想起他手中五根银针的锋利。可是,为什么十几天前还在汉考克城的他,竟会变成了墨菲城的通缉犯?何况从当时双方的对话中,灵榛丝毫不认为绿篷人是为非作歹之人。
此刻的巫女心疑,却没有发现,一道银色的寒光陡然从楼栋间的黑暗蹿出,直射向她的后脑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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